南海网三亚5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 “4·29”交通事故已经过去7天。5月6日,记者由死亡学生家属获悉,截止到今日,他们先后收到38万元的救济金,但是家属对于目前的结果并不是很满意。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7天,但是三名死亡学生家属的心情仍然处于悲痛当中,他们甚至不愿多说话。遇害学生李天翁的哥哥李天科告诉记者,该事情已经有了处理结果,但是他们并不满意。“经我们多次讨要说法,警方始终称无错,认定只是一起交通事故。镇领导也多次劝说他们不要再闹了,称协警没有违法行为。事故因摩托车和货车驾驶员而起。”李天科称,对于这样的说法,他们打心底无法接受。
据李天科介绍,经多次协商,他们与政府部门达成给予救济金的约定,每个死亡学生的家属获得38万元救济金。但起初只同意给罗永弟家属14万多元,认为他是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要少给一些,但三名学生家属坚决反对,最终政府同意全部给予38万元。
记者在李天科父亲签收的收据上看到,“经市委市政府协调之后,现收到天涯镇的救济金38.57万元……5月6日全部转清。”等内容,在落款还有多名见证人签字。另外,记者了解到,村委会还出了一些丧葬费。
死亡家属认为,虽然这笔钱名义为救济金,但令他们获得很大安慰。不过对于孩子的死亡,他们认为协警不狂追猛赶,孩子就不可能出事儿。对此,他们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公平公正的调查涉案协警。
此前报道:三亚摩托车卡车相撞3学生殒命 疑遭警车追赶[图]
一名幸存者和众多目击者称,事发前摩托车遭警用摩托车追赶-三亚警方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家属盼其查清事实真相并早日公布
4月29日上午,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田园小鱼温泉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名共骑一辆摩托车的学生,在回家途中不慎摔倒,随后被迎面驶来的一辆满载石子的小卡车撞到,致使车上三名学生全部身亡。
沿途多名目击者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事发前该摩托车遭到警用摩托车的疯狂追赶,车上两名男子均穿着协警制服,其中一人手中当时还挥着“警棍”。
南国都市报记者获悉,事发前摩托车上原本坐着4名男生,其中一名男生在被追赶途中跳下车,才逃过了这一劫。死者家属希望三亚警方能够调查清楚事故原委,如实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三亚市公安局则表示,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当中,如有最新调查情况,会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南国都市报记者王龙风林方岱
卡车撞上摔倒摩托车
事发现场位于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田园小鱼温泉门口附近的一处上下坡拐弯处。一辆蓝色的卡车满载着小石子,撞开了路边的围墙,车头已经冲进了林子里。卡车的前轮底下就压着一辆黄色的摩托车,周围留有大摊血迹,还留下一个红色学生书包。
据目击者介绍,4月29日早上10点左右,这辆疾驰的黄色摩托车在拐弯时突然摔倒在地,并向前滑行了一段距离。此时,恰巧迎面驶来了一辆蓝色的小卡车,卡车上面当时满载着石子。蓝色卡车司机刹车不及,直接将摩托车连人带车推进了路边的林子里,摩托车上的三人全部被压在了车子底下,情况十分危急。村民介绍,卡车当时正准备上坡拐弯,速度不是很快,但事发突然,卡车又是重车,根本来不及避让。
事故致摩托车上3学生死亡
据水蛟村的村民介绍,事发后卡车司机立即下车,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着急地拦住过往的行人,一起帮忙救人。
当天上午10时18分,三亚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到该起事故的报警电话后,三亚消防特勤中队立即调派两辆消防车及16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实施处置。当时摩托车上有一名人员和摩托车被压在了卡车的车头部位,意识比较模糊,但还有生命迹象。而另两名人员则被压在卡车底盘中间,全身被车身紧紧压住,无法动弹。
于是,消防官兵立即利用电动剪扩器、液压套组、铁铲等工具进行施救,10时39分成功将被压车头部位的被困人员救出,并随即由到场的120急救车送往医院。而另两名被压在卡车底盘中间的男孩也在10多分钟后被消防官兵救出。但被救出时,经在场医护人员确定,两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当天下午,被送往医院的那名伤者也宣告不治。据悉,死者叫罗永弟,今年20岁,是三亚技工学校学生。另两名死者分别是三亚市实验中学的初三学生李天翁,和三亚技工学校的苏盈,两人的年龄均为17岁。
据悉,事发后,卡车司机在现场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出事摩托曾被警用摩托狂追
究竟这辆摩托车为何当时会如此急速行驶?行驶速度有多快至于会摔车?带着这些疑问,4月30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走访了解当时的情况。在距离事发地点约300米处,是水蛟村合作医疗卫生室。事发当天上午,符先生正好坐在卫生室门前。符先生介绍,当时听到一阵很响亮的警笛声响,不几秒钟就看到一辆警用摩托车在追着一辆黄色摩托车跑。“我们还看到坐在警车后面的那个协警手里挥着一根像警棍一样的东西,想往那几个小孩身上打去。”符先生称,当时两辆摩托车的距离只有5米左右,车速非常快。
村民们都说,事故发生后那辆警用摩托车跟车上的两名协警都不见了。村民董大姐介绍,事后有人看到那辆警车从大园村绕道茅村方向跑去,而且在大园村时,拿棍子的那名男子在车上慌慌张张地将身上的制服脱去。
南国都市报记者获悉,事发前黄色摩托车上是坐着4个人的,除了三名死者外,还有一名正在三亚市第一中学念高二的学生小苏提前跳车逃过了这一劫。
小苏回忆,当时罗永弟骑车从金鸡岭街骑往凤凰路方向。在凤凰路凯丰花园附近路段时,可能是罗永弟发觉到被人追了,便加快了速度,他也回过头来,看到两辆警用摩托车在后面追着他们。
“追了我们5分钟左右我就跳车了。”小苏介绍,在经过槟榔河景区大门口对面的一条狭窄的泥土路时,罗永弟渐渐放慢了车速,让他跳下车,减轻载重,好加快速度,于是坐在最后面的他便跳下了车。“此时,我开始听到警笛响了”,小苏说,之后除了接到苏盈给他打的一个电话外,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他就不是很清楚了,直到被告知他们三个都已经出车祸的消息。
家属盼警方早日查清真相
据死者苏盈的父亲苏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也向警方要求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警方调取了离事发地约两公里外的一个监控探头让他们看,监控探头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两辆警用摩托车一前一后紧跟在黄色摩托车后面,而且车速非常快。
苏先生说,他们希望警方能够完整地提取监控视频,将这起事故调查清楚,早日将真相公诸于众。
有目击者向记者提到,追赶学生的协警是凤凰镇派出所的警务人员,但当记者联系该派出所时,却被告知,此事市局已介入调查,他们不便透露,有什么问题可向上级部门反映。随后南国都市报记者联系了三亚市公安局。据该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后三亚市公安局立即介入调查,有不少目击者向警方反映,事发时,有数名协警在后方驾车追赶当事学生,且车速较快,他们对此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如有最新调查情况,会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三亚摩托车卡车相撞3学生殒命 警方承认协警追截
《摩托车卡车相撞3学生殒命》后续,三亚警方通报调查结果
南国都市报5月2日讯(记者王龙风 林方岱)4月29日上午,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3名学生死亡,一名幸存者和众多目击者均称事发前摩托车遭到警用摩托车追赶,经过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月2日下午,三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单位通报了调查情况,承认确实有协警在后面追截当事摩托车,但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而调查结果却遭到了死者家属的质疑。
记者被“请”出会议室
5月2日下午4点30分许,三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单位在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议室,向罗永弟、苏盈、李天翁等3名死者的家属介绍了事故调查的情况。在场的媒体记者要求进入旁听,均被工作人员“请”出了会议室,仅仅留下死者的家属在场。为此,所有记者均在会议室外等候了1个半小时的时间。
在向死者家属通报调查情况的过程中,有家属将现场的情况拍摄了下来。记者根据视频的内容了解到警方向死者家属通报的大致调查情况。
警方承认当时有协警在追截
根据所录的内容来看,警方认为,事发前罗永弟驾驶摩托车过程中存在着没戴安全头盔、超载等多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被正在路边执勤的凤凰派出所的协警看到。因此,4名协警便骑上警用摩托上前要求罗永弟他们靠边停车,但是罗永弟却置之不理,一直向前加速行驶,与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大的因果关系。
警方称,协警正常上路执法,协警追截过程中曾多次要求罗永弟停车,在槟榔河路口时,坐在车最后面的小苏跳车后,罗永弟又加速往凤凰镇方向骑行。之后,协警便拉响警笛继续追截。警方称,根据调查情况,当时警用摩托车的车速只有约65码左右。
警方称,他们调取了三亚绕城高速水蛟村互通附近的一个监控视频观察发现,事发前罗永弟驾驶的摩托车和警用摩托车出现在视频中的时间间隔为8秒钟,根据车速推算,双方之间的距离应该在150米左右。
警方的这种说法却遭到了死者家属的质疑。据死者苏盈的父亲介绍,警方调取的监控离事发地点有2公里左右的距离,无法证实事发路段时的情况,而且众多的水蛟村村民均看到当时两车之间的距离近的时候只有四五米。
协警怕被打离开现场
警方介绍,两名追截违法摩托车的协警名叫李文泽(音)、李戈(音),当时两名协警确实也看到了该起交通事故,也骑车经过了事发路段。
有死者家属质疑,为何当时协警见到事故后,见死不救,便直接离开了事故现场。对此警方则称,当时两名协警怕被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殴,才不得不选择离开现场。
事发后,死者家属苏先生曾沿着罗永弟他们被追赶的路线驾车行驶,计算结果发现摩托车被追赶的路程竟长达8公里。家属质疑,对于非重大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警方不能采用这种快速追截,而且紧追不放的方式去追赶违法车辆,况且还是两名没有独立执法权的协警。
律师观点
协警没有独立执法权
就这起事故当中引发出来的协警是否有独立执法权,以及执法方式是否妥当等问题,南国都市报记者也采访了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王盛龙律师。王盛龙律师提到,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王律师介绍,没有在编民警在场,单独一个或几个协警是没有权力进行行政执法的。王律师认为,如果协警独立执法,又采用不当的方式,对社会产生相应的危害后果,则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那就要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